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可点击下载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商业学校(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校)创建于1964年,是北京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国家级重点中职校。学校前身是北京市半工半读商业学校,后因“文革”停办,1979年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复校。
2021年,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57号),同意将北京一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干部学校、中共北京市物资有限公司党校并入北京市商业学校,组建北京市商业学校(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校),为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1、单位机构设置
根据《北京市商业学校(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校)组织机构、岗位设置、岗位编制方案》有关精神,我单位内设29个部门,分别为: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宣教处、工会办公室、团委、人力资源处、财务管理处、审计处、信息资源处、研究所、后勤处、安全保卫处、教育督导室、教务处、学生处、招生与合作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部、财会经济系、交通运输系、商贸信息系、教育艺术系、国际酒店培训部、党员干部培训部、祥龙大学培训部、成教部、宣武门校区办公室、远大路校区办公室、西三旗校区专项工作办公室、培训学校。下属无其他财政预算单位。
2.单位职责
北京市商业学校(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校)主要职责是:开展全日制中专学历教育和中高本贯通培养项目;开展成人中等、高等学历教育;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等。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依法依规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保障学校主业业务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3、坚持多元多层次办学,稳步扩大办学规模。2023年度继续完成中专学历教育计划招生 1000 人,成人学历教育计划招生 1000 人,完成员工岗位技能培训、党员干部培训及教育等工作。
4、着眼于学校升级发展,深入探索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实践,积极扩大五年专科人才培养试点规模。
5、做好首批特高院校建设的成果总结、报告撰写、项目绩效评价和成效宣传推广工作,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北京市终期考核验收。
6、立足国家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好服务北京与“一带一路”建设、乡村振兴、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和国资国企改革相关的项目和服务。
7、高质量完成教育部、市教委、财政局、人社局等上级单位及职教学会、行业协会部署委托的项目任务、课题研究等重点工作。
8、高质量开展教育部“组团式”帮扶工作,发挥职教集团平台资源优势,加强与保山、青龙、阜平、甘肃、青海、内蒙古、西藏等地区的交流合作,培养一批适应当地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9、深化与泰国邦纳商学院、马来西亚 Carsome 学院等一带一路国家职业院校和组织的合作,持续开展海外师生培训、课程资源、专业标准输出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373人,实有人数30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2910.97万元,比上年减少2127.60万元,下降8.5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2831.72万元,比上年减少1882.21万元,下降7.62%。
1.财政拨款收入21082.9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2.3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082.9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2.3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113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97%;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472.6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07%;
6.其他收入141.1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6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2827.39万元,比上年减少790.72万元,下降3.35%,,其中:基本支出16692.6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3.12%;项目支出6134.7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6.8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097.15万元,比上年减少2529.72万元,下降10.71%。主要原因: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发展需要,压减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19.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21019.7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1019.78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722.27万元,下降3.32%。其中:
“职业教育”(款)2023年度决算20530.3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697.04万元,下降3.28%。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489.4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5.23万元,下降4.90%。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相关内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相关内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4978.7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82.4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12.89万元减少30.4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5.8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6.6万元减少10.79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减少。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国际交流与合作、校企合作单位来访、校外服务人员用餐接待等方面。公务接待226批次,公务接待2005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76.5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96.29万元减少19.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41.95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41.95万元持平。2023年度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41.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34.6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54.34万元减少19.7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车使用。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7.4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6.0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42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7.79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9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19.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73.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14.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32.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01.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4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40.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6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1台,共计41.95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台(套),共计115.80万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商业学校(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校)共有车辆18台,共计738.06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5台(套),共计569.81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无相关内容。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5.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不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支出。
6.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可点击下载附件)